求精外语培训学校与日语等级承诺班学生的协议
甲方:武汉求精外语培训学校
乙方: (身份证号码: )
乙方为了通过日语能力等级考试( )级,决定支付培训费后由甲方进行培训,双方就培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
(1) 就学习事宜制定日常管理制度及教学计划、规定教材等;
(2) 对乙方的学习进行管理;
(3) 乙方违反甲方的管理制度时向乙方建议并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间内改善;
(4) 对学习及格的学生颁发武汉求精外语培训学校结业证(学时证明)。
(二) 甲方的义务
(1) 聘请合格的有责任心的教师,提供配套的学习设施如教室、课桌、课椅、电视、空调等;
(2) 进行日常的教学管理;
(3) 联系住宿等事宜;
(4) 购买相应的教材等学习资料;
(5) 保证学生通过日语能力等级考试,没有通过者免费重学。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 乙方的权利:
(1) 经过甲方的培训,通过日语能力等级考试,并取得证书(学时证明);
(2) 在学习期间享受学员应有的待遇(以武汉理工大学大学生待遇为参照标准);
(3) 在甲方的教学及生活出现问题时向甲方建议并要求在短期内得到改善;
(4) 在接受甲方的培训后,参加日语能力等级考试未能通过日语能力等级考试,凭考试成绩单要求甲方免费继续提供培训,直到乙方参加日语能力等级考试通过。
(二) 乙方的义务:
(1)、按时到课,由学生签字报到,出勤率达到95%以上(含95%)(每次上课均由考勤人员记 录情况及授课老师核实),出勤率低于95%以下者取消承诺。
(2)不得无故旷课,旷课达6节课取消承诺;因病、因事不能来上课,需事先向校方说明情况请假,不得由他人代假,有突发事件者应及时向校方电话 说明,事后出示相关证明,三级和和四级请假总课时不得超过连续12课时,累计20课时,缺课课时连续超过12学时,由中心安排老师补课,费用自理。
(3)、按时并保质保量地完成作业;若老师记载三次未交作业,本中心取消承诺。
(4)、遵守甲方的学习、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对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安排。
(5)、必须参加中心安排的每次单元测验,若无故缺考一次,则取消承诺,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测
验的学员须提前向校方说明情况,并参加补课。
(6)、遵守课堂纪律,上课时关闭手机,不得在上课时间接听电话,更不允许在课堂上接听电话, 由老师填写《学员量化考核表》(以每天计),若课堂表现总评累计有10个差,则取消承诺。
三、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履行上述义务时,须再次对乙方进行培训,直到通过日语能力考试为止;
(二)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时,甲方不承担乙方通过日语能力等级考试并获得证书的责任;
(三)若乙方因故需要转班,须补齐已上课时费用重头开始学习,否则不予承诺。
四、免责条款:
(一)、因不可抗拒原因而不能履行本协议时;
(二)、乙方不参加日本语能力等级考试或网络等原因不能报名参加日本语考试时;
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章):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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